酒馆老板赶紧转身,从身后的酒架上取了一瓶烈朗齐,给罗尔斯倒了一杯,对于他来说,只要罗尔斯不惹来黑帮,那个迪尔查小姐不喝酒,他今天就能平平安安的过去。

        等到明天,自己就去圣塞缪尔教堂去忏悔,去礼拜。

        看着色泽明显不对,烟味虽浓但刺鼻的烈朗齐,罗尔斯端起来饮了一大口,虽然色泽味道都不行,但却很刺激喉咙,灼热感极重。(注1)

        “先生,怎么样?这可是我从一个弗萨克人手里收来的。”

        酒馆老板讨好的看着罗尔斯,这种酒他一般绝不会拿出来。

        “怪不得这么冲。”

        弗萨克人最爱喝烈朗齐和尼波斯,或许酿造手法没有那么讲究,但度数一定很高。

        “是的是的,弗萨克那群野蛮人都是拿这个当水喝的,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喝下去的!”

        罗尔斯双肘放在吧台上,右手端着酒杯,抬眼看了老板一眼,没有说话。

        这时,休也已经结束了友好的问候,把威廉姆斯拽到吧台前。

        罗尔斯看了看脸色依旧有些冷的休,端起酒杯,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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