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身从脚底开始发麻,怎么能在这时走不动路?我好想扑过去拥抱他,一遍遍亲吻他,把他的全部融进我的身体里,但我怎么能迈不动步子?
他缓缓起身走过来,疑惑地看着我,他开口问,“小非,你喝酒了?”
我听着他的声音念出我的名字终于忍不住流出眼泪,我咬着唇挤出笑拼命地摇头,我怎么能让他看见我这么难堪的样子?
他让高钰文先走,我忽略他们的交谈只呆呆地注视着他的模样。十八岁,那是我们都还很年轻的时候,十八岁的谢归时瞩目耀眼又漂亮,让我见过他就再也移不开目光。
但现在,是二十二岁以后某一天的赵闻非。
门被关上的瞬间我终于可以说出话来,那一天是什么样子来着?哦,我对谢归时说我要听他唱歌,他问我想要听什么,我还能听什么呢?你知道无论你问我多少次我都会说出那个唯一的答案。他握着我抬起来不稳的手望着我轻笑,他说,“好。”
然后那个晚上的画面和眼前的画面交叠在一起重现,慢镜头一般放着,他的声音很低,他的轻笑和望着我柔和的目色,很慢,很慢。
他盘腿坐在我面前的地上,抱着吉他娴熟地扫着弦,没有连音响,是木吉他原始的声音。Creep的声音很轻,夜晚一样的轻,梦一样的轻,我看着他柔和的目光泪水止不住地掉下来,不知不觉间泪流满面。
谢归时,你应该去唱民谣。就是那种别人失恋后会去的小酒馆,然后你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望着他们弹着琴清唱,他们每一个人都会在你柔和的注视和歌声下嚎啕大哭,握着酒瓶徒劳地砸着桌子,为人生中诸多感情不小心断掉的某一节悲恸。而你只是温和地看着,你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个,感情对你并不重要,可他们中的每一滴眼泪都像在为你而流。
可是谢归时不喜欢啊,他不喜欢欠别人眼泪,而且他一直都很任性。谁说朋克一定要留着长头发画骷髅妆抱着电吉他飞叶子甩头在涂鸦墙打飞机把精液抹在slogan的血红色颜料上……他的穿着一向都很清淡,我看见他唱歌的每一天都很清淡,明明比星星还耀眼,却纯洁得白纸一样……真是让人想玷污他。
他唱完了,他站起身,又俯身一只手支在我的脑袋旁,然后开始用另一只手擦去我脸上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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