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奴隶确实是他最忠诚的狗一条狗。
受很讨厌一起在宫廷学校读书的伯爵家的私生子。
区区私生子,即使是伯爵家的又能怎样?不过是个卑贱血统出身的贱民,凭什么与他平起平坐地在宫廷上课,甚至还在各位贵族间享有着良好声誉?
受一见到他就烦,在有了奴隶之后,就让他帮自己揍人。
奴隶确实很听话,让他向西不敢向东。
奴隶在一天深夜把私生子揍得屁滚尿流,受则趁机划伤了私生子英俊的脸,让他的额角留下了永生不能祛除的疤痕。
受很开心。
因为现在私生子不能像之前那样出风头了。在这个极致追求美的时代,脸上有疤的私生子的存在,就相当于是一个大病毒。
人们生怕他把疤痕传染给自己。
虽然受知道这样想的那些人也蠢得可以,但是他还是感觉很爽。
这样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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