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不好看!”刘彻从衣袖中掏出了一个草编的蚂蚱。

        整个蚂蚱做的歪歪扭扭,显然是刘彻亲手所做。陈阿娇接过蚂蚱的手,都有一丝颤抖。她问道:“你就不怕做个蚂蚱吓到我?有几个女孩子会喜欢蚂蚱?”

        刘彻听着陈阿娇的话,小脸通红,憋了半天道:“那,娇娇喜欢什么。”

        陈阿娇笑了笑,似是调侃地说了一句道:“我喜欢天下太平,国泰民安。”

        “啊?”刘彻听到陈阿娇的话,显然是傻了。

        陈阿娇不过随口一说,看着刘彻颇为感慨地说道:“刘彻,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刘彻似乎没又听懂陈阿娇的话,他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陈阿娇道:“阿娘说,今日娇娇过来,就长住在这里了,可以经常陪我一起玩。”

        “玩?那可不行,以后见了我,都是带你去学习。”陈阿娇道。

        “啊?”刘彻听到陈阿娇的话,眼睛瞪得很大,显然没想过陈阿娇会说出这种话来。幼小的年纪他根本不懂,为什么陈阿娇像是变了一个人。不过他的娇娇,真的好好看。

        随着陈阿娇住到了长乐宫,刘彻就成了长乐宫的常客。两个人一起读书识字。刘彻自小聪慧,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还是陈阿娇。不管是书写还是篆刻,都是让老师赞不绝口。所以要问现在的刘彻最崇拜的人是谁,他会毫不犹豫的说出陛下和陈阿娇两个人来。《诗》、《书》、《礼》、《乐》、《春秋》、《周易》均是一点就通。尤其是周易,陈阿娇说出的观点,甚至连老师都不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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