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春喜欢脸好看的,打小就喜欢。他是个重度的颜控,看见好看的人就要忍不住多看两眼。他走在大街上看到帅哥,都要偷偷摸摸的看人家好半天,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移开视线。

        有时候因为性格太怂太窝囊,他还不敢多看,一眼,就一眼,能看到他就很满足了。

        因为他自己长得不好看,又黑又壮,偏偏还是个双儿,在村里都讨不到男人,没人要他。所以他就爱长得好看的,憋着一口气,他也非要找个好看的对象。

        于是他就盯上了下乡支教,带着眼镜,长相斯文帅气的陆志谨。因为那个时候,陆志谨是全村最好看的男人,他为了跟陆志谨搞对象,费尽心机和手段,终于如愿以偿了,还怀孕给陆志谨生了个儿子,也就是陆其琛。

        但好日子不长,陆志谨工作调回城市以后,还是将他给抛弃了。他带着五岁大的陆其琛进城找丈夫,一边打工一边找。

        找了好几年后他才得知,陆志谨酒后出了车祸,早就一命呜呼了。

        李立春一开始是伤心的,别无他法,只能带着儿子相依为命。后来儿子渐渐长大,越长越帅,李立春每天都面对着儿子这张帅脸,他犯花痴犯的厉害,光顾着暗恋自己儿子,别的什么人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大城市里帅哥多,可他看来看去,还是打心眼里觉得他儿子最帅。

        嗯,儿子最最帅,他好喜欢好喜欢儿子。

        要是儿子也喜欢他就好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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