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犯人的人数可能是复数以上。
4?犯人疑似在利用活人进行杀人的实验。
以上便是现阶段得出的四个重点,不排除日後可能会减少或增加。
但归根结柢,档案中记录的重点终究不是实质X的犯罪证据。
仅凭档案中纪录的这几个重点就想抓捕犯人,说实话,就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也不可能抓到人。
因此新进检察官和资深员警决定去调阅巷弄口的监控录像,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到甚麽有用的线索。
但是……………仔细想想,除了极少部分脑袋有问题的天才和蠢货,犯下这等高调案件的杀人犯真的会天真到在监控画面中留下自己的身影吗?按常理来说,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这麽做。
说句真心话,无论是新进检察官还是资深员警,都不认为事情的发展会那麽顺利。
新进检察官???︰「嗯?」
资深警员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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