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了大概七八分钟,男孩见两人都不管他,也就不闹了。大热天里闹,也很费口水,他的喉咙都干了。他拽着脏兮兮的衣服,跪在地上,低头小声啜泣道:“我也想吃。”
听闻,董良又去超市买了根雪糕,递到男孩面前。黯然失色的脸蛋瞬间回到满面油光,男孩两只手抓过雪糕,一下从地上蹭起,然后啥事儿也没有地跑开了。
熊孩子,真没礼貌。董良冷漠地看着男孩跑远,直到拐过转角消失不见,他才收回眼神,坐回程栋身边。
这一番操作下来,程栋心生钦佩,“明,还是你聪明。”
董良叼着雪糕余下的小棍,望着前面的书店,淡定回道:“我是董良,我哥没我会做人。”
接着取出小棍,扔入一旁的垃圾桶。
“!抱歉,认错了!我还以为你是明……”程栋吓了一跳,董良不说,他根本没注意到他不是董明。
也难怪从没见他穿过你这身衣服……黑白棒球帽、宽松的灰蓝短T配上破洞牛仔裤与蓬松的休闲运动鞋,这风格和衬衫爱好者董明完全不同,一股子慵懒气。
如此明显的气质差别,居然没第一时间认出来对方是董良,仔细想想程栋还怪不好意思的,毕竟,他也和董明谈了一年多恋爱了。
“没事,”董良忽然变了态度,偏过头,朝程栋笑,仿佛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子,笑得十分灿烂,“怎样?我只要闭上嘴,表情淡漠点,是不是就和我哥一模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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