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林礼上身套了个白t在客厅半躺着看综艺,屋里唯一的光源是播放的电视,微光零零散散地铺往她,镶嵌在随意扎着的凌乱的头发上,这时林礼听见声音看向他。

        林珣蓦然恍惚了,他的妻子林礼正等着下班的自己。他认为是这样的,心里的那所只属于他们的小屋变得更牢固真实。

        但林礼看了眼就把视线离开了,小屋又塌了一点,可也仅仅只是一点。

        他忍着想要立刻把高高在上的林礼按在沙发上办了的冲动,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分得很清楚的,于是深呼吸好几次,唯唯诺诺走去。

        “姐,干嘛呢?”一瓶茉莉柚茶递了过去。

        林礼终于又将视线落在林珣脸上,漂亮得像毒药。她一直觉得弟弟不是帅,而是美,皮肤又白又嫩,头发柔韧乌黑,特别是在那颗狭长的桃花眼生长着的睫毛,一眨眼让人的心中泛起涟漪。如果他身体再瘦弱些,身高再矮些,鸡巴再小些的话,在里肯定是个受欢迎的哭起来特美的Omega。

        “你眼瞎吗。”林礼压住心里的小九九,因那件事的怒气又狠厉疏远起来。

        当然她也没拒绝林珣递过来的那瓶茉莉柚茶,不然他又得发疯。小时候他们最爱喝的就是它,攒一周的钱,买着分一周喝完,有时林珣喝完他那份依旧嘴馋,她就把自己那份给林珣,咽着口水目不转睛盯着他将饮料含在嘴里,仿佛自己也在品尝这美味。林珣瞧见了,也心疼林礼,懂事地把鼓鼓的嘴凑过去,饮料渡到姐姐嘴里。

        也不吞下去,两人将一口饮料含在嘴里一起体会甜蜜的滋味,甜甜的永不消逝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觉得这样喝起来更甜更香,从此以后就都用这个方法喝了,又省钱又可以喝得更久。嘴里甜味持续地越久心里好像就没那么苦了。那时林礼和林珣都觉得自己是个天才。直到有次陈红发现了,穷凶极恶拿起扫帚拼命揍两人的屁股,才停止了这个天才计划。

        林礼拿起已经开了盖的饮料,细细尝了一口,其实她早已不喜欢喝了。

        冰凉的液体从嘴角溢出,沿着纤细的脖颈滑落,透绿的水珠放大那寸皮肤,在已然凑了过去的林珣眼里麦色皮肤纹理清晰可见,立起的些许小鸡皮疙瘩点落在上,显出林礼不言而喻的人妇韵味,他屏着呼吸害怕打破一丝味道,抖抖擞擞像只怯懦的小猫用舌头从下而上舔舐那处,滑腻柔软的舌头触碰凸起的些许疙瘩,尽数卷走那粒水珠,一股电流略过口腔,颅内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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