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於找到那小人了,他想。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他什麽也没剩下,就是烂命一条,不拚白不拚。

        抛弃了所有牵挂之後,他反手抓住那把开山刀,义无反顾地往对方x口刺去。

        几乎就在同时,门外警笛响起,一群警察破门而入,领头的那个用枪对准他:「不准动,把手举起来!」

        他恍惚地举起双手,忽然眼前一花,众人的喧哗逐渐远去,他知道,自己这次逃不掉了。

        十三年前,他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地痞流氓,而她是巷子口杂货店老板的nV儿。她家里穷,但X子却很乐观,经常能够看见她老练地收钱、找零,跟上门的顾客闲话家常。

        他不记得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很习惯以买菸为藉口,走进杂货店的大门。

        「又来买菸啊?早上不是才来过?」

        她一看见他,立刻从柜台後方拿了一包七星,他一时竟忘了伸手去拿,辩解说是帮兄弟买的。

        她笑了,不知是信还是不信。

        随着他「买菸」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聊天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他就这麽不经意地知道了她的生日、兴趣、还有毕生最大的愿望。

        「我想去山上看樱花。」

        她说这句话时,两眼闪着光芒:「听说春天樱花盛开的时候,风一吹,花瓣就飘下来,好像下了一场粉红sE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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