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规规矩矩地起身,并不敢整理好裤裙遮住臀部,而是大大咧咧地将鞭痕露在外面,双手还特意扯着衣裳以免行动间遮住。街上的人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景象,竟无一人报之以怪异的目光,反而有人借着女人的伤痕教育自家妻子:“那不是凯利家懂事乖巧的小妻子吗!哦圣神!正是因为她恪守妇道,规矩持家,凯利才愿意给她贡品让她去教堂忏悔。詹妮,什么时候你也能像她一样,我才会允许你去向圣神忏悔,等你赎罪后,我才会重新考虑还要不要留你在我家!”

        在奥瑟教中,圣神是人们心中最尊崇的神只,所有人都无比坚信,只有圣神才能庇护他们,饶恕他们的罪过。因为,持续了百余年的神魔大战,是圣神封印了恶魔,还给人们一片太平,人们感念圣神的恩德,自发供奉。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再也看不见圣神的模样,每每遇事,都是由神父出面代替。人们只知道,要供奉圣神,要相信教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

        那么,那位圣神到底去哪了呢?

        其实,没有谁能够活成百上千年,当年那位圣神早在封印恶魔后便精疲力竭,倒下后再也没有醒来过。恰逢小镇上一个女孩儿出生了,人们坚信,这位圣女是圣神的化身,是她带来了和平,于是将她置于教会中养大,并常年供奉,下一代圣神也由圣女指定。于是,一代一代地,圣神的人选不断更替,但人们对圣神的尊崇却越来越深,以至于后来,人们似乎已经不再关注圣神是什么时候交替的,或者新一代圣神是圣子还是圣女。

        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百年来一直选择女孩儿为圣神的教会,本代圣神竟是一位圣子。

        “圣子,您该为去忏悔室做准备了。”

        教堂阴冷昏暗的地下室里是佩恩的住处,这位被人们尊崇信奉的“圣神”,常年穿着一身长及脚踝的白袍,衣边有金线绣着一宽一窄两条繁复的花纹。那绣法很是讲究,听说还是从遥远的他国学来的技巧,在黑暗中并不明显,可在烛光照映下就会显得十分好看,衬着一尘不染的白袍,显得十分圣洁高贵。这大概也是佩恩身上唯一可以说得上符合他身份的东西了吧,毕竟,除了这件白袍,他再没别的衣裳了。

        此时此刻,佩恩正跪在地下室的角落默默祷告,柔软的金色长发顺着肩背落到地上,遮住了身上斑斑点点的青紫痕迹。这里是教会中权力最高的神主为他划出的地方,他每天必须赤身在这一方大小的地方面壁祷告两小时,并在每日忏悔时,向神主和神父们反思。在此过程中,不时会有神父或神修过来,如果看到他在偷懒,怕是每日忏悔后自己都无法走回卧室了。小时候还调皮,被神主下狠手整治过几次,便再也不敢了。

        沉默片刻,佩恩才应声。他跪了这么多年,早就不需要钟表来提醒他时间了。确认自己跪满了两个小时,他才敢出声动作。

        “知道了。”

        出声喊人的是教会中等级较低的神修,身上不像神父那样可以穿黑袍,只有一件长度刚过臀部的黑色上衣。即便如此,他也有权对这位圣子施以处罚,只不过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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