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我的舞台的确是在广告公司,而不是其它公司的企划部,只有专业广告公司才能给我施展拳脚的空间,而其它地方只能束缚我的手脚,埋没我在广告创意这方面的天赋。

        其三,多多少少有些要做给曦儿看的意味。曦儿不是一脚就把我踢出丽人服饰了么?难道我顾阳非要赖在丽人服饰么?我在其它公司或许可以做得更出色!而“思美”广告显然是我做给曦儿看的最好的地方!

        郝建是力挺我进入“思美”广告,他说这样一来,我们才算是真正地并肩作战了。当然了,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郝建也觉得我“思美”广告才是我实现自我抱负,实现我职场理想的最佳去处!

        在我考虑的这一个礼拜时间之内,夕儿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

        我对她提出了三点要求。

        其一,我暂时只能接受副创意总监一职,我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如果我的确能够胜任副创意总监的职责之后,再提拔我为创意总监也不迟!

        其二,我不能接受奥迪a6的座驾。

        其三,在干好创意工作的同时,我想尽可能多地参与一些重要业务的跟进与谈判,以提升我多方面的能力。

        我提的这些要求夕儿都一口答应了,她给我的感觉,似乎是我提出任何要求,她都会答应似的。

        但我没想到,对我提出的三点要求,夕儿心里都有相应的对策,当然这些是我进入“思美”广告之后,都是在我签订了合同之后,我才发现的。

        其一,夕儿给我的职业的确是副创意总监,而且正好是负责郝建这个组的。而且,郝建这个组原本就没有创意总监,也就是说我其实就是担任创意总监的职能。可见,这都是夕儿故意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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