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已经确定他的防守奈何博伊金斯不得,要接受该事实对于他来说很困难。从小到大,他就是凭借防守立足的。
高中到大学,高矮胖瘦,他无不对位过,NBA第一场却遇到了强壮到可以将他的防守定住,速度快到他无法反应的怪胎。
这是NBA与NCAA的差距。
放到NCAA,博伊金斯可能是一支大学球队的绝对王牌,而在掘金,他不过是特定情况下上来搅局,每场打个20分钟的变奏机器罢了。
奥多姆支持韦夏的想法,因此,三角进攻摆开的时候,他和韦夏站弱侧,其他三人站强侧。
帕克还想要指挥权,奥多姆却以手势让他滚蛋。
接着,他人站高位,手递手传球给韦夏。为了不让韦夏运用身材强吃博伊金斯,和奥多姆一起出来的肯扬·马丁对上韦夏。
身为本世纪的第一位NBA状元秀,马丁倒也没辜负他的顺位。
2000届选秀大会混出个人样的球员不多,马丁算是其中的佼佼者。虽然评价还不如次轮逆袭的迈克尔·里德高,但对于一个大学期间遭遇过ACL伤病的运动型前锋来说,他的表现值得上当年的第一顺位。
看见马丁,韦夏手上运球,脚下加速,本想以速度优势将马丁摆脱。马丁并非易于之辈,防守强硬,回追凶狠,他对韦夏的防守,已经称得上完美。
两人同入禁区,韦夏收球,右手抓着球像从篮子里拿起鸡蛋一样虚张声势地晃向外线,让马丁以为他把球传出去了。然而那么有力的一挥,球却依然依附在他的手上,除了证明他的手心对球有着绝对的掌控力外,还让马丁的防守失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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