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刺是一支家长球队,GDP的影响力从场上蔓延到场下,即使超过他们,头上还有一个不可撼动的波波维奇。小牛与诺维茨基的紧密关系,加上达拉斯的种族主义色彩让韦夏望而却步。开拓者很有意思,这是当初用第六顺位选中他的球队,同时也是他选秀前夕最不想加入的球队之一。短短几年,他们已经摆脱了监狱队的名声,可他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加盟这支球队的想法。
因此,他早早地回绝了马刺、小牛和开拓者,让他们撤回报价,趁着自由市场还有人去追求其他人。
韦夏的表现堪称“厚道”,如果小牛和马刺再等下去,到时候人没签到,有钱还没处砸。
剩下的两支球队,韦夏最初想加盟的球队是公牛。
公牛希望他能把冠军基因带回给这支已经沉沦了11年的球队,德里克·罗斯拥有伟大的天赋,乔治·诺阿是一位激情无限的大个子,他们都有出色的潜力,但他们还需要一位领路人。恐怕没有谁比韦夏更适合来引导这群年轻人前进了。
后来,父亲的电话让韦夏改变了主意。
韦明亮拿湖人举例,他在洛杉矶取得了足够多的成就,但当他深陷泥潭,这座城市能给他提供的支持并不多。甚至,由于洛杉矶这座城市在国际上的地位,一些社会运动家还会在韦夏遭难的时候落井下石,就比如上赛季养伤期间,那些希望湖人交易他的舆论,都是洛杉矶首先出现的。
他为湖人倾尽所有,拼得ACL撕裂带回了一座总冠军尚且被这么对待,去其他城市真的就能顺利起步吗?
费城是他的家乡,回到家乡,对他来说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不必花费时间去赢得球迷的喜爱。
他的根从来都不在洛杉矶,他是费城之子,宾夕法尼亚的英雄,让一座城市引以为豪的人。这种归属感和同乡人的骄傲,和无需再付出更多就能得到的支持,是其他城市给予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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