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知道安东尼喜欢的进攻区域在罚球线左和右翼禁区45度,于是拼命堵塞这两个区域。虽然体格扛不过安东尼,但他利用长手长脚干扰了掘金的传球路线。

        与此同时,诺阿也时常在禁区盯着,一旦邓卡不住位或是安东尼试图从后门空切进篮下,诺阿就先一步卡住位。说穿了:从安东尼无球开始,就要有两个球员来围捕住他的进攻点。

        对付韦夏,他们依样画葫芦,故技重施。

        效果嘛,却不如其所想。

        韦夏精彩地晃肩将邓的重心从身前晃开,接着转身面筐向底角运一步球直接干拔。

        他有着同等身材下最快的动作速率,以及最简洁的进攻路数。

        对他来说,有机会投篮就出手,绝不犹豫。

        他从不考虑“这里是不是我的投篮热区?”。

        公牛开始遭遇大麻烦,邓的防守被频繁打爆,而且,似乎换谁来防都是一个样。

        韦夏优势是他无限多的一对一招式——不用多说,这与科比三年的言传身教有关。

        他在背身接球的瞬间可以后转身,背身靠打时向底线翻身或向禁区中路翻身都能做跳投,撤步到面筐后投突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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