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科比自己,韦夏的语气听起来好像防住他是多么简单的事情一样!

        两人没有直接的矛盾,杰克逊开始想方设法地在比赛里用他年轻的身体,许多人羡慕的天赋对付科比。

        他身上的青春活力,让科比想到年轻的自己。

        除了这个,也没什么让人印象深刻的。

        在科比眼里,杰克逊只是一个平庸的新秀,哪怕森林狼是用首轮第三顺位选择的他。

        韦夏发现科比教训起新秀来,下手真的很重。

        背打,脚下的速率不如年轻的时候,也没有强行拔起的爆发力。但科比就像所有年老的技术流球员一样,早就学会用节奏去击穿对手的防守。

        杰克逊在NCAA的时候,就以防守闻名。

        他的运动天分,防守嗅觉,和成熟的技巧,被誉为“精神状态满格的威金斯”。

        现在再看这番评价,无疑是过誉了。

        他为中国球迷所知晓,还是在去年夏季联赛上,给为76人出赛的周奇送了两个火锅而作为“大魔王盖帽拒绝森林狼新星”的夸张标题的可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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