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就你现在这样,哪里还有朋友啊。”黄怡佳哼了一声,不过,她也没有多问,只说了一句,“赶紧把葵花拍卖行的事情处理完。处理完,就老老实实回家做家庭妇男。两年,给你一百万。我说话算数。”

        对方又提到两年,我实在忍不住好奇,我猛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心情平静些,我说:“老婆,你不是开玩笑吧,我在家呆两年,你就给我一百万?”

        “当然。”

        “你哪来的钱呀?”

        “昨晚不是告诉你了吗?你老婆我现在承包了舞蹈学校,又是宁州市舞蹈协会会长,而且马上就要成为宁华房地产公司形象大使。每年赚个几百万不在话下。”

        对方再次提到宁华房地产形象大使,我心里咯噔一下子,想到“协议”上那句话~~~~丙方承诺在陈鹏程年满十四岁前,与乙方维持正常夫妻关系,不得对甲方家庭及私人生活有任何干涉。

        我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黄怡佳觉得十四年时间对她来说,太长,她反悔了,或者说,她等不及了,她想尽快拿到宁华房地产公司20%的股份。于是,黄怡佳找到顾如水,跟对方摊牌。顾如水答应不答应呢,我想,答应不答应取决于顾如水在宁华房地产公司的权利,如果他接替江海洋成为董事长并有实权的话,他会答应黄怡佳的。反之,如果顾如水没有实权,那么他就做不了主,他就不会答应黄怡佳。

        黄怡佳是个聪明女人,她当然理解顾如水的难处,她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黄怡佳之所以提出让我担任家庭妇男两年,应该是顾如水给她许诺了。

        怎么个许诺呢。

        也许,顾如水是这样对黄怡佳说的~~~“怡佳,你不要着急,再等两年吧。两年后,我就会成为宁华房地产公司真正的董事长,那时候我就有实权了,我可以做主把公司20%的股份送给你。”

        一定是这样的。否则,黄怡佳不会一二再提及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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