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看着掌心的牛肉粒出神,眼前瞬间浮现一个人的身影。
一个高中肄业,一个超级学霸,一个寡言内敛,一个开朗活泼,明明五官完全不同,可是朝歌总是很容易,在余年看到秦然的影子。
怎么了?味道不对吗?余年弯下腰,浅栗色的眼瞳直直看着朝歌,然后低下头叼走白皙掌心的肉粒。
冰冷的掌心像是被火焰舔舐了一下,朝歌猛地收回手,小声叱骂道,你是小狗吗?
小狗?牛肉干在余年的侧脸鼓出一个小包,哥你想养吗?金毛还是德牧,还是养猫呢?
不要猫。朝歌举起食指,我不喜欢伺候猫。
我养呀,哥,你好好坐在那里,撸猫就好了,好多女孩子都想养猫呢。
我是男孩子,我什么都不养。
朝歌其实挺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但是一直都没有养,他自己都命不久矣,小动物也是活的,等自己去世了,小动物又该怎么办呢,想了想,还是不养的好。
余年的笑脸灿烂极了,那就养我,我超级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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