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是可以攒钱再买,但那些捕捉到的美好瞬间,却修复不回来。
这么一想,不由得唉声连连。
正值下午,一座英式的学校的某一间教室里,一位满脸白胡须的教教正在课堂上用幽默生动的语气授着法律课。
“那么,作为民法上的”物“,具体需要哪些构成条件呢?
民法上的物,是指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物。据此可知,所谓”物“,必须符合这么几个条件:一是必须存在于人体之外,人生的器官不是民法上的物;二是必须是人力所能支配的。如果人力不能支配和控制,比如日月星辰,虽然是客观存在的…”
至于这个苏格兰教授目前津津乐道的“物法”讲解,知夏坐在后排课桌,两眼无神的发着呆,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知夏,知夏…”好心的男同桌推了推她。
她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嗯,咋了?”
“不好好听着,发什么呆呢?”
她望向讲台上的投射仪,又看了手腕上的时间,马上就快下课了。
她喜忧参半地等铃响,喜是因为终于下课了;忧,她浪费了一节课,没学到一点东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