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听了我的话面面相觑,刚刚劝说我的那几个人脸上也露出了为难之色。
见状,我连忙趁热打铁道:“大妈,你心里也开始可怜这只鸡了不是?你看这只鸡是为了欢迎我才买的,既然是喜事,我们就喜上加喜放了它怎么样?”
大妈犹豫了,但她久久不开口,证明她已经动摇了。
我又接着说:“大妈,你是怕今晚一只鸡不够大家吃的?这没事,既然是为了欢迎我,自然也让我出一份力!我等下就去买点烧腊,再加点牛腩,顺便买个白萝卜回来。这秋风起就应该吃一些滋补的东西。”
“这这这......”大妈有些为难地看着我,“这明明是为了欢迎你,怎么还好意思让你出钱呢?”
我挽住大妈的手说道:“大妈,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呢?我们都同住一个屋檐下,也算是半个亲人了,钱不钱的就别那么计较了。再说了,吃一顿也花不了多少钱,您就放心吧!”
大妈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就是这样,我和大妈手挽着手回家去了,丢下那只让我发慌的鸡在树上。
因为答应了大妈要帮着准备晚饭,我带着白千赤一起出门去了。其实我并不想带着他,因为他的那些尸皮已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了,一时半会儿新的也做不出来,所以只能在人面前隐去身影,所以我还要刻意减少和他说话的时间,以免引人怀疑。不过我为什么要带着他呢?自然是因为他身上有钱!
我和他先回了趟他在鬼市里的铺子里,随便拿了两根金条,然后一刻不耽误地又跑到黑市去兑换人民币。黑市里金条的价格是低了点,但是也省去了很多麻烦。比如说我这么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手上拿着两根金条,不是别的什么,是价值不菲的金条,总是会引起一些注目的。但黑市就不会这样了,来这里的人多半都是见不得光的,所以黑市里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就是不问货物来历。
顺利从黑市里兑换好钱之后,我又拉着白千赤往菜市场赶去。我答应了大妈要在晚上六点之前赶回去,现在已经快五点了,再不赶快的话就赶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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