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挫愈勇的试了几次,无论之前怎样做好了心理准备,无论大纲主题怎么严谨编排,无论多么想让这个故事和他联系在一起,结果都是完全失败。
简直像在对抗本能般的。怎么逼自己都没办法轻巧的把那几个字打出来,躲闪绕圈技术一流,行云流水就是一连串不重样的代词。好不容易打出姓氏都得做好半天精神建设,就差出去跑两圈先泻火再沐浴更衣燃烛烧香了。修改时读到还得抓耳挠腮的找半天理由再含糊过去,能改就改,能不写出来就不写出来。
疯魔的活像有病。
你研究了好一阵子不得其解,想不明白老码字人了怎么会突然阴沟翻船连话都说不清。
直到某天早晨在浴室喊男人起床,无意间看见镜子里自己的样子才多少有点明白过来。三个假名,嘴巴甚至不用做什么吃力的大动作,点点上颚而已的事——自己竟然能羞到满脸通红,连脖子肩头都像在冒热气一样。只是叫了对方名字而已。
甚至一度不服气的自己给自己脱敏,要么对着镜子鼓着腮帮硬逼着自己念他的名字,要么对着文本狠下心闭着眼打字,打满一整页为止。前者除了给你一颗砰砰乱跳的如过度呼吸后的心脏外别无他用,后者那堆整页整页的键入被鬼使神差的存起来套了十几个文件夹塞到了最难触碰的角落。
丢盔卸甲溃不成军的认输。实在好喜欢,喜欢到只是想到名字都无法自持。
所以没法写干脆不写了,不能读干脆不读了。
明明是已经像呼吸一般习惯彼此存在和陪伴了,为什么这份心情还是让你心悸到无处安放。
喜欢就是说不出口的,动不了笔的,发不出声的。对你来说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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