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宜勳把车停在局里的地下停车场,已经是星期三晚上九点半。他今天开了七个小时的车,从淡水河边回来,又绕去苏曼宁的诊所一次。苏曼宁看完河边布料的照片後,只说了一句:「不是手术室的东西。」然後就沉默了。他没再b问,开车回台北的路上,他一直觉得後视镜里有什麽东西在跟着。
进到办公室,灯只开了一半。小林还在加班,桌上堆满列印出来的通话纪录和监视器截图。老王已经回家了,桌上留了一杯没喝完的茶,已经凉透。
「陈队,回来了。」小林抬头,「捐款的部分有进展。」
陈宜勳拉开椅子坐下,把夹克脱掉挂在椅背。「说。」
小林把一叠文件推过来。最上面是一张银行转帐纪录影本,日期1998年3月17日,金额:三百五十万元。转帐人栏写着「匿名」,但收款方清楚:当时负责周伯母案子的医院基金会。
「这笔钱进去後,医院很快就跟周家达成和解。原本周家要告到法院,後来突然撤告。」小林指着文件下一页,「我们找了当年的经办会计。她退休了,但记得这笔钱。说是有人亲自送现金支票过来,戴口罩、帽子,没露脸。支票抬头写医疗救助基金,但附注里有一行小字:给第七病房的那位母亲。」
陈宜勳的眉头皱起来。「第七病房?」
「对。周伯母当时住的是神经内科第七病房。医院的旧编号系统,现在已经改了。」
陈宜勳翻到下一页。那是一份医院内部备忘录,扫描档,日期1996年10月15日。内容很短:
「育婴室夜班纪录:10月12日凌晨2:17,第七病房新生儿转移至隔离室观察疑似低血糖。值班护理师:李淑芬。交班时无异常。」
他盯着「第七病房」四个字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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