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过了十来秒,池煜终于动了动。

        他终于转过身,和沈桎之面对面,抬起头望他,表情很平静。

        不远处往旁边拐就是商圈,因此有人在路口卖唱,距离不近,但毕竟用了麦克风和音响,还是断断续续地传到了江边。

        旁边的树已经砍过又生,完全看不出年龄,又仿佛十年一直未变。

        池煜说:“我本来写了几百字的稿子。”

        一开口沈桎之就笑了,真的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池煜的脸,觉得他可爱。

        池煜也勾了嘴角,把脸颊往旁边偏了一下,枕进沈桎之的掌心。沈桎之的眼神变深了几分。

        池煜继续不紧不慢地说:“但是我刚刚听到那边在唱歌,忽然想到了新的词。我觉得还是不背稿了。”

        那边的街头歌手在唱《拥抱》。五月天的。

        只有电子琴、吉他,还有歌手。很简陋但是已经足够的街头音乐。

        池煜提取了部分歌词,轻轻地哼,当作接下来的开头:“那一个人爱我,将我的手紧握~抱紧我、吻我~爱别走”池煜伸出手,覆在沈桎之贴在自己脸颊上的手背,又慢慢地将他的手拿下来,然后坚定、有力地十指相扣。

        “我这个人爱你。将你的手紧握别再走了,别再离开我了,沈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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