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商鞅主导的。
而第二次,便是昭武在位的时候,韩非子所主导的。
而现今的大秦律法,便是韩非子主导的法治体系。
“法,乃是国之根本,现今的法律,经过数十年的验证,证实了现今法律的强盛,并适用于我们大秦的国情。微臣认为,此时不是变法的最好的时机。应当完善法律体系,循序渐进。儒家文化,根深蒂固,得到百分之八十之多的认可,所以,儒家文化,不应被摒弃。”
昭武笑道:“怎么个循序渐进法?”
韩非子一拱手:“臣认为,应在科举的基础上,增加物理化学等学术,而不应该直接摒弃儒家的四书五经。”
昭武点了点头,刚想说些什么。
韩非子竟然遭受众多大臣的一致反驳。
满朝文武,竟然有七层同意李斯的变法,一层表示观望。
仅仅有两层,愿意支持韩非子的循序渐进之道。
“陛下,变法刻不容缓,韩非子此举误国误民,大秦再不变法,恐生巨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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