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电锯惊魂》在我的眼中,至少能产生一百倍的盈利。”
“噗,咳咳咳…”
电话另一端的王忠雷应该是在喝水,突然听到孙浩的惊人之语,直接呛着了。
隔了一会,缓了一口气,他这才郑重道:“孙浩,按照咱们之间签订的补充协议,《电锯惊魂》的股份双方是5对5,也就是说这部电影我能做一半的主。
因此,我的想法是【钱多钱少无所谓,必须落袋为安】!”
“不错!”孙浩对着手机笑了笑,“王总,这部电影确实有你一半的股份。
可是如果我没猜错,哈维.韦恩斯坦的收购协议当中还包括着《电锯惊魂》的续集拍摄权、剧本改编权以及剧本版权所产生的相关收益吧?!
可这些东西全都在我的手上,若是没我的同意,估计他连50万美金都给不了你。”
“呃…”
“王总,你就别【呃】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