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这种明显是在刷数据的行为,还是会让休斯顿在90年代这个时期可能会受到某些争议
相对于尼克斯队,公牛队这一边的得分则要显得均匀很多。
得分最多的并不是徐亮,而是第四节比赛杀疯了的刘易斯。
很明显,到了第四节比赛后七分钟,刘易斯和休斯顿形成了某种默契,两人开始对着刷分。
最终全场比赛结束,刘易斯在上场36分钟的时间内,一共获得了38分,四个篮板,三次助攻,两次盖帽,一次抢断,两次失误,总命中率为50%,三分命中率为40%。
这是刘易斯职业生涯第一次得分上30。
说起来刘易斯也是倒霉,原来以刘易斯现在的得分能力,早就可以完成单场比赛30加以上的数据了。
但是新秀赛季刘易斯在人才济济的马刺队度过,而到了第二个赛季,原本想着随着徐亮的出走,以及一系列的交易。
刘易斯能够获得更多的出场机会,谁知道其会随着徐亮一起被交易到了公牛队。
而且在和阿泰斯特竞争出场时间的情况下,刘易斯竟然还输给了阿泰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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