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凌常赟不知道方既明给的主意是可行的,虽然腹黑了点,但绝对好用。

        可惜的是,凌常赟不敢这样做。因为在凌常赟眼里,抄袭就算了,万一打起官司来。

        因为法律上,玩法“借鉴”不属于抄袭!

        棒子国一下子能被气吐血。

        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上,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呢,是仅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翻译成听得懂人话就是,只保护“代码”,对于游戏模式、游戏方法、游戏规则等,法律并不予以保护。

        明显不是吃素的,想来是很明白这个著作权的界限在哪里,虽然《QQ堂》从游戏方式、界面布局等确实与《泡泡堂》类似,但也只是类似,并不是真的一样。而最重要的代码方面,你们两家确实是独立编写,还真的写的不一样。

        总之,从法律上来说还真的没有抄袭,因此用著作权告,不好意思,真的没侵权,真的告不了。

        告别人抄袭自己的游戏,也是很有一套的。

        因为,从来不只是以著作权发起诉讼,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发起的,一告一个准!

        这赤果果的抢钱行为绝对不能忍!

        不得不说,法院不仅支持了,而且从法律上明确了通过购买他人注册商标关键词进行竞价排名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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