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室透也要去啊,感觉不妙。
顿时让他觉得手里的邀请函烫手了起来。
“这样啊,好巧。”
糟糕,他还是组织成员。
说实话。他目前算是已经知道安室透是朗姆所在的组织(俗称酒厂)的卧底,能确认他是个在黑暗地带游走的好人。
这个好人不是以世俗标准来论的,而是通过卧底和组织真正成员之间的比较得来的,
也不是没有卧底卧底着卧底着当上老大的事,那这样的卧底和他卧底的组织的成员,谁又更穷凶极恶……?
再光明的警察(我们往往一厢情愿认为警察代表正义和光明,但概念的警察和具体的警察是两码事),卧底到黑暗之中,无不一身血腥和烂泥。
更要命的是,目前这个版本的安室透,应该大概率是根据组织的命令活动的。
他知道卧底应该论心不论迹……情非得已,非己所愿是法庭上常常为卧底辩护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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