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你这草莓哪里买的,比果福草莓还甜!”他震惊道。
“咳,好吃吧?”张潮努力抑制住得意的嘴角,“你如果喜欢,我可以带你去。”
“走走走,快去吧,”方承行忙不迭道,“我准备买了送给小楹。”
几个月前,他在图书馆写毕业论文,认识了个叫小楹的女孩。他对小楹一见钟情,哪怕现在论文已经定稿,还是天天泡在图书馆里。
据他观察,小楹似乎对草莓情有独钟,用的笔袋、手机壳都是草莓图案。他这才想到带草莓来学校,一盒分给室友,一盒送给小楹。
原本他觉得,“果福”的草莓已足够美味,但在吃过张潮带来的草莓后,他才知道什么叫极品草莓。
于是他瞬间改变想法,不送“果福”,就送张潮买的那种草莓。
然而天公不作美,就在两人即将出门时,却下起了大雨,只好暂时取消计划,约定第二天再去。
翌日一早,张潮半睡半醒之间,感到腹中隐隐作痛。
那是……
他猛地清醒过来,翻身下床,直冲卫生间,却发现坑位被占:“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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