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正是下午将将太阳快要下山时分,苏盈袖站在曾经和许应谈过心的楼梯间,靠在窗边,将陈妙说给她听的事复述一遍。

        她的语气不疾不徐,让许应不由得想起那几天看她和孕妇及家属的交流,也是这样,慢慢的,将每一句都说得清楚明白,又每一句都说到人心里去。

        这或许就是她这份职业培养出来的气质,沉稳,从容,让人觉得足够可靠。

        “许律师,我同事的意思是,想给她小姑子找个靠谱的律师咨询一下,当然不一定要去法院起诉对方,就是想解决这件事,你看......可以么?”

        这些事她也不懂,只知道公司的做法是错的,是性别歧视,但法律依据是什么,她是不清楚的,只能问许应。

        “当然,根据《就业促进法》的第二十七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也不能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六十二条也规定了如果违反《就业促进法》,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许应解释道:“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讨公道,那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最近两年我也代理过类似案子,都是胜诉的。”

        他给苏盈袖解惑的同时,还告诉她,尽管这并不是什么罕见的情况,很多大学生和求职者在找工作时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但往往会因为想着胳膊拗不过大腿而选择退让,自咽苦水,而这种态度又会促使这些企业的性别歧视越来越嚣张。

        “所以我往往会鼓励遇到这种情况的女性朋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担心告不赢,问题不大。”

        他最后轻笑着道:“如果你这边需要的话,可以过来详细谈谈?”

        苏盈袖嗯了声,沉默半晌,似乎在考虑什么,然后有些试探着问:“那我再多问一个问题啊,许律师你的收费标准大概多少?我好跟同事说清楚,免得闹误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