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归烦,但裴祺不得不承认于百川人挺好的。
很适合当朋友。
裴祺有个记事本,每天挑三件事记录。
遇见于百川的第一天,裴祺写:
交了个朋友,于百川。
认识于百川的第三百六十五天,裴祺翻回那一页,在他名字下划了条线,写:
莽撞,三分钟热度,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
这是于百川在裴祺记事本上的标签。
裴祺后面又一次翻回了这页,在他名字旁边标了个数字一。
在笔尖落到纸上的瞬间,这个数字一代表着——他是第一个吻上她纹身的人。
事情是怎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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