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哥,我看过你写的书,笔名吕秀才的,主要是你写的太高深,太含蓄,没有接触到地面,普通百姓看了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贵族纨绔们这种事情见多了,照你这么写是搔不到痒处的。”
打蛇打七寸,想要写出畅销的书籍,一定得对目标用户有个明确认知,不能模糊了,两个都想要,两者都得不到。
吕蒙的书用美女来说,在贵族们看来就是颇有点韵味的小家碧玉,用吃的来说就是鸡肋,可要可不要的。在百姓手里是用来糊墙的,买一本经史子集学个字留给后代,也比看着弯弯绕的莺莺燕燕强。
“嗯,我写书全凭心意,有时是这个想法,有时有事另一种。”
吕蒙动笔时,有时思如泉涌,灵感来了就提笔多写一会,想不出来,就放下笔,去做别的事情了。有时杂务都做完了,才坐在书桌前,盯着前文发呆,还没写两个字,一听前院有人来访,就脚底抹油,跑了出去。
“这就是问题了,起码要保证人物性格的前后对应。”
周少爷人小鬼大,给吕蒙指出了不少写文上的注意点,文章的瑕疵提出来,接下来就是试验了,单手指着窗户外嘈杂处的随从,出了一个命题作文,那些年,我在皇宫当侍卫的日子。
拿到题目,吕蒙就开始设想人物与故事线了。
“咯吱。”
听见了门阖上的声音,从幻想中出来的吕蒙四下找了人,这才发现在他思索的时候,那三人已经不见了。
若不是饭桌上的纸条,都要以为是南柯一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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