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凉的体温在滚烫的耳朵上把体感放到最大,让本就羞耻的冯大庆更红了几分,挣脱出庄凌云半圈半禁锢的怀抱,腾地跑开离男人几米开外。
不管死了的兔子,拔起自己的柴刀,指着血淋淋的野兔,道:
“这个是你杀死的,归你,我要走了!”
硬朗的脸上故作冷凝,可没消去的红晕又宣示着他并不冷静。
“哈哈!庆哥,您怎就这么喜欢分清你我啊?”
庄凌云趁人不注意,拉住了冯大庆肌肉虬结的手臂,一双狐狸眼跟勾子般,玩弄着糙汉子的小心脏。
“哎呀,没有庆哥找到兔子,凌云哪里弄的死野兔啊,更何况柴刀也是庆哥带的,兔子理应归得庆哥。”
一番好话说的滴水不露,让原本讨厌庄凌云的冯大庆都忍不住在心里给他点赞,不得不提小白花说话技术含量太高了。
冯大庆这么心想着,嘴巴上也同意了,把兔子扔进框里,正准备走人,结果庄凌云还没放手。
正当汉子疑惑时,小白花就可怜巴巴跟人求带,道:“庆哥,我来这人生地不熟的,您就施施好心带我熟悉一下山路呗?”
冯大庆闻言皱了一下粗黑的眉毛,想到对方给自己让兔子,还是豪爽答应道:“那行,你到时候跟我走紧一点,等下我要去的地方路不好走,很容易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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